本网宿迁讯:“在审判一线任命廉政监察员,解决了对业务庭(局)进行直接廉洁司法监督和同步廉洁司法监督的缺失问题,标志着我院廉政司法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525,宿迁中院专门召开会议,为九名审判、执行一线的同志颁发了廉政监察员任命书。

该院纪检组长张卫平带领全院干警学习了最高法院颁布试行的《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就廉政监察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廉政监察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所在部门负责人做好分析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本部门廉政制度,对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并协助本院监察部门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