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日前,淮安淮阴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货物运输过程中被骗引起的纠纷。

原告度某某系淮安市淮阴区某市场的个体户,专门从事食用油批发零售业务。被告召某某专门在市场给人拉货。200812月份的一个中午,一个带着浙江口音的中年男子来到度某某的门市,声称其在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的工地需要50桶色拉油,要其第二天送去并留下了手机号码。次日,原告找到被告,要被告帮其送货,并要求被告同时将货款带回。被告按照原告指示,被告将50桶食用油运到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后用电话和收货人联系,收货人要求被告到其指定地点,被告和收货人会面后要求被告卸下45箱食用油,其余食用油随其送到另一个地方后并付款给被告。结果,送货人利用其熟悉地形,甩了被告。被告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案件至今未能侦破。原告就其损失多次与被告交涉,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全部损失5500元。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掌握案情后,多次协调,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同意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2000元,并当庭兑现。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司法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