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张女士正愁出差在外孤独寂寞长夜难熬时,与她不认识的王女士主动热情地和她网上聊天。使她不禁喜出望外,将王女士视为知音。不料,事后却被“知音”卖了:数个亲朋好友收到了自己所聊的黄段子。自己落了个夫离子散的结局。如梦初醒的张女士一气之下走上法庭,以王女侵犯隐私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据张女士称:张女和王女本来不认识。2008年6月初,张女因做生意,需要到上海出差一段时间,临行前,张女的侄儿怕姑母寂寞无聊,即将自己使用的一个QQ号码告诉张女,以备与家人联系所用。张女在上海期间,王女主动和张女进行网上聊天,后来二人又多次通电话闲聊一些女人之间的私事,因为双方都是女人,所以,闲谈中是畅所欲言,无所不聊。
张女从上海回家后,感到与王女相见恨晚,将王女视为知音,继续与王女聊天、通话及发短信,双方越聊越投机。只是令张女不解的是,有一阵自己的丈夫及亲朋好友对自己目光异样,有时在背后指指点点,嘀嘀咕咕。不久,张女收到了一张光盘,打开一看内容,张女当即就傻眼了,原来,该光盘竟然是她和王女士之间的通话录音。经了解,自己的丈夫及亲朋好友也都分别收到了该光盘,并知悉其内容。“我被网友卖了!”只到这时,张女士才恍然大悟。
其后,王女士又数次发信息给张女士进行性骚扰,张女士多次打电话与王女士交涉,要求王女士立即收回光盘当原告的面将光盘销毁,并立即停止对自己的骚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王女士对此置之不理。
张女士原本平静的生活遭到破坏,其丈夫在与其分居几个月后,即以张女士与王女士“同性恋”为由,提出离婚。2009年4月22日,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后,张女士经常失眠,坐噩梦,头痛,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甚至经常产生悲观、绝望的情绪。想到因被告设陷阱,致自己众叛亲离,难以抬头见人,张女士认为,王女士采取欺骗、引诱的手段,骗取自己的信任,私自将与自己的通话进行录音,剪辑并刻制成光盘,故意散发出去,造成自己夫妻感情破裂继而离婚,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王女士的行为已经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张女士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
法院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