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家住镇江市丹徒区江心镇的蒋某收入稳定、家庭和睦, 2008年却因为在镇江市区工作不能经常回家而迷上了网聊, 由此遭遇了许某某而激发了其内心潜在的同性癖好。同年7月份起,两人开始频繁同居。106早晨, 蒋某在许某某的住处, 乘许某某上卫生间洗漱之机, 窃得其放在床头柜内的货款10200元。

2008119, 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并如实供述了盗窃事实。同月12, 其又退出全部赃款, 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许某某。

近日,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 被告人蒋某深深自责、痛悔不已, 表示对不起妻儿, 今后一定要堂堂正正做个男人, 对自己对家庭负责。法院遂根据被告人蒋某的犯罪情节、归案及退赃情况、悔罪表现, 对其处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