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同学加入传销 女大学生锒铛入狱
作者:居敏晓 李坤复 发布时间:2009-05-15 浏览次数:767
本网无锡讯:女大学生为强迫同学加入传销组织而对同学实施非法拘禁,结果同学为逃离组织而从5楼摔伤,为此女大学生和2名同伙不但要支付相应赔偿,还得经受牢狱之灾。
21岁的被告人小雪是某大学二年级的女学生,去年寒假来江阴打工期间,认识了被告人小刚和小龙,共同加入了一个名为贵州“山霸”保健品的非法传销组织。今年年初,由于深受“洗脑”的危害,“中毒”颇深的小雪为了扩大销售网络,称自己在江阴找到了一个很“赚钱”的买卖,哄骗自己的高中女同学小雯千里迢迢从河北赶到了江阴。当小雯发现小雪干得是非法传销后,拒绝加入该组织,结果小雪和小刚一起商量将小雯扣留在江阴,并没收了她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物品,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小龙则积极给予了配合。
江阴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小刚系自首,被告人小龙是从犯,三被告人均未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被害人的摔伤非三被告人的直接加害,同时他们的父母均积极赔偿被害人,被害人也表示谅解等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