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对一妨碍执行的案外人开出1000元罚单
作者:刘浩明 华灵芾 发布时间:2009-05-13 浏览次数:786
本网无锡讯:近日,江阴法院执行局在受理一债务纠纷时,一被执行人的亲属为妨碍执行,竟指使一古稀老人钻入警车车下,以阻止警车离开。经过教育该亲属认识到了错误,转变态度积极动员并帮助被执行人履行了结案件,法院为此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只对其罚款1000元,而不采取强制措施。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身为私人企业主的大平生意出现亏损,至2008年10月,他已欠他人加工费17万元,被债主告上法庭,由于双方都是熟人,很快达成欠款分期归还的调解协议。但大平未能按时付款,对方便申请执行。但大平明显逃避债务,收到法院传票不到庭,法官电话通知也不到庭,法院通过村委转告他仍不到庭,故意与执行人员玩“躲猫猫”。
被抓住的二毛还不安分,开口置疑法官抓人的合法性,待看过相关法条后,本来嚣张的二毛顿时像霜打的茄子??焉了。接着,执行人员作大平的思想工作,可大平口口声声说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根本没钱还债。二小时过去了,执行毫无进展。于是,执行法官转变思路,开始作二毛的工作,劝他说服其大平执结该案,将功补过,争取从轻处理。在法官耐心细致地教育下,二毛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开劝说大平,一起研究履行办法。他们一次次打电话与他人联系,并向申请人反复解释,诚心所动,加上执行人员的劝导,申请人作出了一些让步,大平以匆忙筹集的现金当场一次性了结了该案。
鉴于二毛后来协助执行“功不可没”,法院经研究对其从轻按最低档次处罚,只罚款1000元,二毛表示,他完全接受处罚,并保证以后再也会干出不妨碍执行的蠢事。(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