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近日,灌云法院民二庭速裁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为6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至当事人拿到调解书仅用了20分钟。这也是自2月份该院成立速裁庭以后,成功化解的又一起标的较大的民事纠纷。

该院速裁庭自成立以来,专职于办理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双方对诉讼证据没有异议的民事诉讼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和界定后在最短时间内移交速裁庭。案件审理过程中,速裁庭强调速裁案件的结案方式以调解为主,在不违背简易程序规定的基础上,采用更为灵活的调解方式,不仅当事人可以做到随时到庭,随时调解,也可以通过采取对当事人电话通知、上门预约等简便方式随时开庭,尽量简化审理程序,在已审结的速裁案件中,结案期间一般不超过15天。2-4月份,该院速裁庭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6.8%,自动履行率94%,上诉、申诉和上访率为零。

20092月,该院民一庭速裁庭充分发挥速裁机制的有效作用,仅用半天时间成功化解一批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灌云某医院18名职工和院方握手言和,解决争议标的285730元,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原告系一家民营医院,今年因涉诉变更了经营场所,内部管理一度出现混乱,引发工资福利、跳槽等一系列劳动争议纠纷。2008年底,18名职工以院方拖欠工资、奖金为由申请劳动仲裁。灌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后做出仲裁裁决,由医院限期支付18名职工工资、福利及赔偿金等共计285730元。医院不服裁决又将18名职工诉至法院,要求撤消仲裁裁决。18名职工及其亲属闻讯后情绪激烈,集资聘请律师,声称如果不能实现权利将群体上访。开庭当天,该院民一庭及时把握案件动态,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分析案件由来及双方当事人心理特点,依法行使释明权,充分发挥已建立的调解网络优势,面对面开展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特邀调解、有双方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协助调解工作。中午1230分,双方终于按劳动仲裁标的款的68%分别达成和解协议,18件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涉案及参与各方对法院的赞誉声中被速裁庭圆满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