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更加快速有效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置执行工作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日前,盐城中院专门出台了《执行110”指挥中心工作规则》,全面启动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规则》明确,市中院成立全市法院执行工作110指挥中心,由分管院领导任总指挥,执行局、法警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指挥中心下设执行指挥调度室和执行快速反应特勤大队,分别负责执行指挥调度和处警工作。

强化接警处警。《规则》明确,申请执行人及其他知情人发现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被执行人有可能逃逸或可供执行的财产有可能被转移、隐匿,以及执行人员遇到围攻、殴打等暴力抗拒执行行为等九种情形的,执行110”接到报警后应当接警并及时处警。

强化快速反应。《规则》明确,在工作时间内,执行对象在执行法院所在城区范围内的,执行人员一般应在接到出警指令1 小时内到达;在距离城区不超过60 公里范围内其他乡镇的,处警人员应当在接到出警指令3 小时内到达。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执行人员应尽快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及时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四是强化装备保障。《规则》明确,市中院执行工作110”指挥中心配备专职司机和大小警车各一辆,车辆使用由市中院执行局统一调度;同时,指挥中心专门配备摄像、录音、警械、警具等设备,并对夜间出警人员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