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诉前调解与委托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运行取得良好成效
作者:胡明 发布时间:2009-05-11 浏览次数:502
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自今年3月与司法局联合实施委托调解以来,诉前和委托调解工作的运行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
截至
一是纠纷解决渠道更加多元化。人民调解员以民间调和者的身份介入,帮助引导立案群众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而法院灵活的诉前调解方式,也使人民法院的形象更加富有亲和力。
二是有利于复杂案件简单化。诉前调解抓住了诉讼尚未形成或者诉讼初始阶段这一有利时机,采取调解手段把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了矛盾进一步激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注重对群体性纠纷的重点解决。委托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就地调解”、“上门调解”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与立案法官诉前调解对接,发现突破口,找准切入点,化解多起群体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