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圆满执结涉及四川地震灾区执行案获当事人好评
作者:覃华炜 白杨 发布时间:2009-05-11 浏览次数:805
本网苏州讯: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结了一起涉及四川地震灾区案件当事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法官将执结到位的执行款和发放的救助资金3.4万多元交到四川省三台县籍申请执行人刘一涛的手中,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也帮助了灾区群众克服困难,重拾生活信心。
2008年4月,来苏务工的四川省三台县东塔镇居民刘一涛,在乘坐被执行人巍勇驾驶的小轿车过程中与陈泰驾驶的客车相撞,造成刘一涛脑颅和脊椎伤残。案件起诉后经园区法院调解,轿车驾驶员巍勇、车主宋石军赔偿刘一涛7.7万元,货车驾驶员陈泰及所属公司赔偿刘一涛3.3万元,车辆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苏州分公司赔偿刘一涛12万元。在上述五被告履行赔偿义务期间,5.12地震灾情发生,三台县离汶川地震中心仅140公里,刘一涛家中房屋严重受损,家庭生活变得十分困难。而此时被告巍勇、宋石军下落不明,无法查找。被告陈泰又在另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家庭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面对自然灾情和意外事故的双重打击,在沉重的医疗和生活负担面前,刘一涛多次流露出消极情绪。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园区法院干警通过电话、书信及时安抚申请执行人刘一涛的不稳定情绪,不断鼓励其坚定克服困难的信心,鼓起对治疗和生活的勇气。同时,法院通过委托执行、异地执行等方式,多次赴巍勇、宋石军位于山东滕州的住所地查找被执行人和财产线索。针对被执行人陈泰意外身亡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反复对陈泰家属、所属公司、车辆保险公司开展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动承担法定赔偿义务。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先后为刘一涛执结到位各类赔偿17万元,解决了刘一涛住院治疗急需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同时考虑到刘一涛的实际生活困难,法院通过执行救助资金给与其3万元的执行救助,帮助其克服眼前困难,渡过生活难关。在收到法院的执行款和救助金后,远在四川老家开展家园重建的申请执行人刘一涛向法院写来感谢信,感谢园区法院和执行法官为灾区人民所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