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意“零钱换整钱” “忽悠”老人施盗窃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5-05-05 浏览次数:385
冒充电工到村民家“查修线路”,然后又要求与户主“零钱换整钱”,以此手段得以窥见户主存放钱财的地点,然后实施盗窃。4月29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广亚、朱士民、谭培勇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去年7月23日上午,刘广亚、朱士民、谭培勇经预谋后到沭阳县扎下镇柳庄村仲维芳家,冒充电工前来检查维修线路,骗得75岁的仲维芳信任并进入仲维芳家中。3人在一番煞有介事的线路“检查维修”后,刘广亚对仲维芳说:“我们几人身上装的都是零钱,鼓鼓囊囊装在身上不方便,想在你家换点整钱。”“行啊。”仲维芳没有多想,爽快答应,转身走进屋内取出了家中装钱的布袋,换了200元整钱给对方,然后又转身走进屋内将钱袋藏好。仲维芳藏钱的地点早已被3个别有用心的人窥探个一清二楚。后来,他们故意引开仲维芳的注意,窃取仲维芳家现金人民币3000余元。案发后,刘广亚等3人退赔了仲维芳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广亚、朱士民、谭培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非法进入供他人生活居住的场所,后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广亚、朱士民、谭培勇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刘广亚、朱士民、谭培勇伙同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刘广亚、朱士民、谭培勇以老年人作为盗窃对象,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刘广亚、朱士民、谭培勇能够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