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法院完善缓刑案件听证制度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9-05-07 浏览次数:370
本网徐州讯: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丰县法院近日进一步完善了缓刑案件听证制度。该院规定在判决前首先组织由公诉机关、公安机关、被害人、被告人的监护人和被告人所在学校、单位、基层组织参加的听证会议,听取各方的意见。对具有监管条件、落实帮教措施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被告人予以适用缓刑;对听证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适用缓刑。今年以来已对3名犯罪分子予以判处缓刑,有2名犯罪分子听证后因不符合条件而被判以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