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制定出台《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作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07 浏览次数:525
本网苏州讯:苏州中院为切实有效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日前结合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明确刑事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工作重点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严惩各类危害企业的犯罪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为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严惩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职务犯罪活动,为企业营造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
明确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在处理涉及企业犯罪或企业重要工作人员犯罪的案件时,严格把握相关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慎用各类强制措施,正确适用刑法,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明确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途径及措施。进一步深化为企业服务的各项措施,密切关注与企业有关的刑事案件的运行状态,深入分析案件成因及特点,主动开展上门走访、案件回访等活动,及时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积极引导企业防漏补缺,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司法建议,注重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