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锡中院民一庭针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劳动争议的新特点,围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行庭前调解制度,努力探索调解新方法,一个月内协调解决了三批40件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月份以来,劳动争议合议庭受理了凡正、朱丰、张佰涛等三批次40件劳动争议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及社会保险的补缴等方面。对于这些纠纷,合议庭并未急于发放受理手续、安排开庭,而是积极寻找纠纷和解的突破点。通过深入了解,合议庭发现这些纠纷的劳资双方在发生纠纷前存在较为稳定长期的劳动关系,具备较好的调解基础;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仅是劳动报酬计付方式违反规定;双方对事实无异议等。对此,合议庭坚持统筹兼顾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生存发展,有的放矢制订了促成双方和解的方案。

一是向劳资双方一一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政策和审判原则,同时也指出企业管理上的疏漏,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他们正确理解法律对于劳动报酬特别是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

二是对于劳动者有情绪的案件,认真分析案情,结合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安抚劳动者情绪,促成劳资双方达成和解。

三针对企业经济困难暂无法履行大笔工资的原因,承办法官对症下药,根据企业的实际支付能力制定了合情合理的分期还款计划,并取得了劳动者的谅解和同意,最终双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