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日前,高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为民在法院工作信息第30期《高邮法院迅速排除一起涉及投资者重大利益妨碍行为》上作出重要批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维护群众利益,法院依法维权,依法支持服务发展大局,出发点与落脚点一致。希望法院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政府依法行政、为高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感谢法院干警所做的辛勤劳动。

高邮市润华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原华兴石油机械厂地块“润华世纪”小区高层商品房因受到周边居民的阻挠而无法正常施工,项目建设陷入停顿并可能导致投资者重大损失。高邮市常务副市长黄为民专题组织召开协调会,润华公司于48诉至法院并提出先予执行。法院在全面深入审查原告申请的基础之上于当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书,裁决被告及案外人立即停止妨碍,不得阻止原告依法建设行为。

410,法院依法实施排除妨碍司法措施。在公安局、信访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和高邮镇的大力支持帮助之下,各部门预案周密、配合默契,协调充分、执法文明,分工细致、工作到位,最终于当日下午成功排除妨碍,恢复建设施工秩序。整个排除妨碍过程之中未发生任何突发不稳定事件,未采取任何司法强制措施。

高邮社会各界对法院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迅速采取司法措施、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仅用两天就有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的做法和成效表示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