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到“四个注重”、“四个坚持”
作者:王娟 发布时间:2009-03-26 浏览次数:569
本网南通讯:近日,如东法院召开全院大会,迅速传达了中央、省、市、县委近期召开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效率,优化司法环境”的工作思路,按照“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的总体目标,结合本院实际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全院干警做到“四个注重”,“四个坚持”。
一、注重理论武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司法实践。要求干警紧密结合新时期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的目标,深入开展主题大讨论活动,在全院形成人人为法院科学发展出谋划策的浓厚氛围;紧密结合当前法院的工作任务,采取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会、上党课、专家辅导、理论宣讲等多种形式学习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紧密联系全院工作重点,走进企业、走进群众、走进基层、走进典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讨论发言,形成调研报告,并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指导审判执行实践。
二、注重正面教育,坚持解放拓宽思路,更新司法理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树立更加全面的大局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高度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高度关注企业经营状况,高度关注民生,高度关注社会稳定,积极谋划和落实司法应对措施,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强化民本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满怀群众感情,善做群众工作,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
三、注重实践特色,坚持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要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积极参与构建“全程透明、全面开放、全员互动”具有本院特色的活动新模式,着眼于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查找不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缺陷,解决影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机制问题,以科学的工作机制保障严格、公正、文明、高效司法。正确认识并努力解决当前影响制约我院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优化职权配置、加强服务大局的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保障公正司法的制度建设、完善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修订、完善岗位考核、职权划分、内部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工作机制。
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各项工作。准确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法院工作的关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始终坚持创新创优发展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