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江苏省高院于今年2月发布了《关于在全省人民法庭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的通知》,扬州中院也为此下发了实施方案,高邮市人民法院党组对该通知极为重视,结合该院实际迅速制定了实施意见,要求法庭工作始终以大局利益为先,提高法庭司法能力,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高邮法院三个人民法院在该院开展的“联系走访企业”活动中,克服“案多人少”现状,行动迅速,深入调研当地企业的生存状况,细心排查辖区内企业发展存在的真问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真途径,从法律政策角度为企业献计献策,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三个人民法庭通过对辖区20多家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排查出辖区内企业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有:一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市场普遍萎缩,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定单均减少三分之一;二是企业资金回笼慢,法院执行难度大;三是《劳动合同法》对职工保护力度较大,却因现实中职工的流动性问题反映出对企业保护不力。针对企业反馈的问题,该院三个人民法庭均提出了相应的司法建议,归纳起来有:一是强化企业生产管理,走品牌路线,提升自身无形资产;二是开阔思路,灵活应变,如临时性项目转产、调整生产规模等;三是针对职工的流动性,注意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的运用,并强化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

走访企业后,法庭认真思考,结合法律政策的规定,及时制定了帮扶企业的具体措施:一是因市重点企业一般都有法律顾问,法庭提供法律服务应重点针对我市中小企业;二是建立企业诉讼快速便捷的通道,对企业的案件运用巡回审理、预约开庭等方式,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对同一企业的系列案件实行集中管理,专人审理、统一执行。三是大力开展诉前调解,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快速有力的解决纠纷,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四是加大执行力度,对我市企业为债权人的案件应尽量缩短执行周期;对我市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特别是对有发展潜力但暂时困难的企业,尽量促成双方和解,尽量不用或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信誉不好的企业及时采取执行措施,提升我市投资环境。五是建立应急防范机制,制订预案应对矛盾突出的集团诉讼和群体性诉讼案件,及时向院党组及上级法院汇报,并积极与党委政府沟通,多方联动,钝化矛盾,维护辖区内的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