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日前,为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有效预防和压降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扬州市中级法院积极与市检察院会商,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案件息诉维稳协作机制的意见》,把优先调解原则纳入人民检察工作之中,以整合司法资源,依靠社会各种力量,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该意见明确了五项机制,一是完善申诉权利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申诉、申请再审权利,畅通表达诉求渠道,确保司法职能的有效发挥。二是实行抗诉案件沟通机制,依法及时正确处理当事人的申诉,确保实现当事人的合法诉求,确保司法公正和权威。三是建立申诉案件相互联动、相互衔接工作机制。四是深化息诉服判工作机制,讲究接待方法和接待艺术,增强息诉服判效果。五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扬州中院表示,将通过该意见的贯彻实施,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能作用。两院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注重提高每个涉诉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力量整合和工作配合,及时发现影响稳定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从而形成密切配合、整体作战的工作格局,从根本上预防、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以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增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