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五项措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韩立勇 发布时间:2009-03-10 浏览次数:540
本网盐城讯: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3月7日,建湖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警示专项教育活动。
一是制定详细活动方案。院党组研究活动实施意见的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活动计划,规定学时要求,模拟教育形式,拟定活动内容,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是成立联合督查小组。为切实加强对这次警示专项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除成立领导小组外,还成立了一个督查组,由副院长和纪检组长共同牵头,抽调配置人员,对活动内容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明确警示教育重点。要求各部门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干警自查,对自身的廉洁自律、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存在的问题进行破剖,特别是“五个严禁”的执行情况逐条对照检查,促进司法规范化,实现活动预期目标。
四是发挥职能联动作用。督查组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发挥联动优势,采用与信访、明查暗访、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追究和管理通报等渠道联动,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处理不规范的行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五是加强自我教育提高。要求每个干警在部门会议上排查自身廉政风险节点,作出规范司法自我承诺,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撰写警示教育小结,及时上报部门,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