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春风又绿江南岸。时间的车轮隆隆驶入2009年的春天,镇江新区这片热火朝天的土地上,机器轰鸣,民风和谐。

说到镇江的经济发展,不可能不提镇江新区。提到镇江新区的奋发和谐景像,谁会忽略了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

在沿江这片218.9 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当代开发区人以划时代的大手笔,勾划了一幅跨世纪的宏伟蓝图,让世代镇江人通江达海、走向世界的梦想变成现实。为了这个梦想成为现实,开发区法院人以百倍的务实与干劲书写着新的篇章。

“去问开化的大地,去问解冻的河流”。温家宝曾引用诗人艾青的这首诗里的一句,回答人民日报记者关于怎样从制度上解决民生问题。对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来说,执法为民,就是常带着“问号”去体民情、察民意、解民忧。

问政于民:法院和工会联手调解劳动争议

在实践中,开发区法院积极参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造性地开展了“诉调对接”?D?D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这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衔接,使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8724,开发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工伤待遇争议官司。200851,镇江新区华龙公司工人陈某在工作中被倒下的台床砸伤,经鉴定,伤害事故造成她十级伤残。陈某向镇江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21,新区仲裁委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企业支付王某赔偿金4万余元。但公司方面拒绝短时间内给予足额赔偿,为此,陈某起诉到法院。

接手此案的法官祁德胜看到了执行隐患。经双方同意,法官将案子移交到了新区总工会,由总工会劳动纠纷调处中心负责调处。经过专人3天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同意支付王某工伤赔偿3.8万元,并于200895之前付清。

陈某对结果满意,但心里还是不踏实:如果公司不按期履行,工会的调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此,总工会委托法院为调解结果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中写明:如果公司不按期履行,陈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走出工会调解室,陈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劳资纠纷诉讼,为何请工会介入调解?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的解释是:“尝试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进行诉调对接,法院借助工会的组织网络和调解力量,化解纠纷,缓解劳资矛盾,以达到劳资利益的双赢。”

镇江新区总工会主席对记者分析说,通过诉讼的渠道解决劳资纠纷固然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但基于工会组织的特定性质和作用,将一些法律关系简单但执行相对困难的案件,由工会来调处,可以尝试柔性化解劳资纠纷,促进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劳资之间的矛盾隐患。开发区法院从实际出发,“问政于民”,创造性地开展了“诉调对接”?D?D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自然受到群众好评。

问需于民:形式多样的“诉调对接”

尽管已经进入了2009年,上千年来在国人心目,“打官司”始终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作为执法部门,开发区法院体察民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诉调对接”,为群众解难题。加强“诉调对接”,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有效机制,而有效的“诉调对接”机制,则能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19位在新区某砖瓦厂打工的农民工由于新区旅游规划区域调整,导致其打工的砖瓦厂关闭。砖瓦厂老板未能及时发放工资,也没有民工们解释清楚,引起民工们的不满,20081021上午,他们来开发区法院起诉索要拖欠的工资和失业补偿金,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要到政府上访。了解事实后,承办法官张凯随即将情况通报给大路镇政府和  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他们及时开展诉前调解,法院从中做好指导和协助工作。经过多方协调,19位民工与砖瓦厂老板达成一致协议,开发区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对协议以调解书形式予以确认,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

去年911日,该院法官张凯办理一件申请保全的案件时发现,原、被告之间一直有生意往来,但原告现起诉到法院要求冻结被告的帐户。张法官凭多年的审判经验断定其中必有隐情。经了解,被告是一家福利企业,由于社会经济的影响,中小企业受到冲击,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但是,为了厂里一百多残疾人,被告负责人勉强支撑,尽量将资金投入生产和发放残疾人工资,才有了和原告的分期付款协议。后来,原告听说被告企业可能会破产之类的传言,怕收不回欠款,才诉到法院要求冻结帐户。

因此案被告系福利企业,涉及上百名残疾人的生计,张法官迅速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消除原告误会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了将原、被告之间的分期还款协议内容纳入民事调解书的调解方案,使被告赢得了资金周转时间,原告也有了法律保障。在张法官近3个小时的耐心说法说理下,原、被告均为其真诚为双方着想的诚心所感动,当即同意了该方案。当天该案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都说“清官难断 家务事”,可开发区法院依托区、街道、社区(村委会)三级人民调解、协助调解网络,婚姻家庭调解难的问题迎刃而解。不久前,韦某向开发区法院起诉离婚,原因是丈夫李某缺乏家庭责任感,不尽家庭义务。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及时与当事人所在街道联系,并邀请该街道特邀调解员朱老共同参与调解。特邀调解员朱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长处,对夫妻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最终化解了家庭矛盾,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满意而归。

办案法官总结道,民生案件大多数是在普通公众的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是法理与情理交融,利益对抗与心理对抗交织,因此,借助于诉讼调解工作往往可以取得比判决更好的社会效果,更能促进案结事了。

如今,纠纷调解在镇江新区逐渐被群众知悉和认可,群众也乐于调解解决纠纷。在新区做生意的先生笑着说:“能调解当然先调解了,不伤感情,又快又方便,还不用收费。”

问计于民:问到实处得民心

问政于民方知得失,问需于民方知冷暖,问计于民方知虚实。衡量法院工作不仅要看办理了多少案件,还要看是否化解了纠纷、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怎么问?开门问?

开发区法院与所在地的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向他们征询意见和建议,及时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和意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法院聘任的14名特邀调解员,各负其责:对婚姻家庭案件,选择基层民调主任、妇联工作人员;遇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设立巡回法庭,聘任交通警察作为特邀调解员;劳动争议案件则委托工会人员参与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选择熟悉当地民情民风的基层调解员进行调解。

如今开发区法院的法官们越来越习惯于把一些纠纷类诉讼纳入“诉调对接”机制加以解决,“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纠纷的有效解决。诉前调解的案件即时清结率高、自动履行率高、申请执行率低、上访率低,真正体现了案结事了的要求。今年,开发区法院即时清结的案件达到61%,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到100%,没有一起进入执行程序,没有一起信访或上访。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602件,审结1537件,其中,调解结案1001件,撤诉502件。调撤率65.1%

去年,在绩效考核的14项基础指标和16项分析指标中,该院有15项指标列镇江基层法院第一,有5项指标列全省第一,取得了“零”申诉再审,“零”涉诉信访,“零”强拆的好成绩。其中,反映工作量的院人均结案数为248.48件(全省平均为57.71件,镇江基层法院62.93件),列全省第一;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为384.04件(全省平均为117.49,镇江基层法院120.69件),列全省第一;二名民事法官办案数居全省前10名。执行局局长祁德胜个人执结案件692件,荣登全省执行“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