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面前,他无动于衷
作者:孙和金 谭健民 发布时间:2009-02-25 浏览次数:2912
两年前,李某因家中盖房子急需用钱为由,向杨某借款9万元,李某向他保证一年后返还。碍于多年交往的情面,想到李某在事业单位工作,收入有保障,杨某说服自己的妻子,从家中拿出9万元积蓄交给了李某。但让杨某想不到的是,到了约定期限,李某并没有还款,找到他时,总是说自己手头正紧,缓一缓,过段时间一定还。可这一拖又是半年,杨某自己预购的房子,房地产公司已通知即将交付,自己家里正急需用这笔钱。无奈之下,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经过审理,支持了杨某的诉讼请求。但即使有了法院判决,李某仍不付款,后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接到案子后,胡必波多次找到李某,向其释明法律,但收效甚微,胡必波又来到李某单位调查其收入状况,从同事口中得知李某盖房确无多余存款。胡必波找来双方当事人,在他的主持协调下,李某同意以其工资收入按月偿付杨某借款,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
杨某看到法官为了自己的案件四处奔波,案件在这么短时间内便快速执结,对胡必波的执行艺术、执行效率和执行结果非常满意。为了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杨某来到胡必波办公室。送来4000元银行卡,被胡必波当场谢绝,后杨某扔下银行卡跑出办公室。胡必波多次与杨某联系,杨某均借故推脱,胡必波将此情况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后,来到院纪检监察室,将卡上交院里,纪检监察室人员经核查将银行卡退还杨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