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念好“三字经”着力提高案件质量
作者:陈广春 朱海俊 发布时间:2009-02-25 浏览次数:506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滨海法院在去年审判管理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主线,努力念好“细、全、严”三字经,着力提高案件质量,力争今年再创新业绩。
一是在“细”字下功夫,完善和健全制度保障。该院不断创新审管工作新机制,围绕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差错责任追究、岗位目标考核、法官学习培训、素质水平提高、业务技能竞赛等,先后完善了《岗位目标考核规定》、《法官审判业务考核办法》、《案件质评管理规定》、《审判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开展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的实施意见》、《案件卷宗归档前检查的规定》等规定,全方位的对庭、局以及审判人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在“全”字下功夫,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该院充分发挥全院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案件质量综合监管体系。立案庭在案件受理上做到该收的按规定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严格把关,防止社会矛盾司法化。各庭、局长充分发挥微观管理职能,对本部门各审判人员案件的审理、送达、合议、制作文书等各个节点上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各类案件在法定审(执)限内结案。审管办每月对所办结的案件逐案评查,从程序、实体、裁判文书、卷宗归档等方面进行认真评查,并将评查结果按月以审管通报的形式予以通报,并针对各部门的实际,实行审管提示、运行态势、质量分析等形式,促进审判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是在“严”字下功夫,坚持严格的责任追究。在审判管理工作中,首先强化院长的宏观管理、审管部门的中观管理、庭局长的微观管理和法官的自主管理;其次,强化审委会的职责,制定和完善了《审判委员会议案规则》,明确规定审委会议案程序和议案考核奖惩,提高审委会议案的质量;第三,严格追究责任,对发生差错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责任认定的性质、情节、后果等,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在评先评优或晋职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