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于立案当天即执结的一起特困家庭交通事故赔偿案,赢得了当地群众一片称赞。

2008103,在镇江新区姚桥镇附近,徐某驾驶一辆变型拖拉机与相对方向骑自行车的朱某发生相撞,致朱某当场死亡,朱某丈夫张某、儿子张甲,女儿张乙,父亲朱某某在索要赔偿款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徐某承担赔偿责任。20091月,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作出判决,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13万元。

朱某亲属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下,本以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拿到相应的赔偿款,但不想徐某却总是以种种借口拖延,拒不赔付相应的款项。2009215,朱某亲属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希望能尽快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

因受害人朱某家庭困难,其二个子女还在上学,其父亲朱某某又长期卧病在床,针对该情况,执行法官立即对该案着手调查,于2009215,通过查询银行帐号,发现徐某在银行帐号上有13万元现款,于是在第一时间扣划了徐某在银行的存款13万元。当执行法官将通知朱某亲属来法院拿钱时,其家属为难地说因需要照料朱某长期卧病在床的父亲,无法来法院拿钱。为了使受害人嫩尽快拿到赔偿款,当日,承办法官放弃午休,即赶到朱某某的家中送赔偿款。拿到赔偿款朱某家属眼含热泪地说:“感谢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的法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帮我们拿到了救命钱,真是我们老百姓信赖的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