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儿子不负刑事责任 父亲虚造年龄证明被拘
作者:颜连良 陈思寒 发布时间:2009-02-13 浏览次数:896
本网镇江讯:丹阳法院在审理一起13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斗殴、盗窃一案中,被告人董某的父亲董某某提出检察机关起诉书中列明的被告人董某的出生年月有误,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但经过侦查机关核实,这些证据都为虚造的,日前,董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董某某为证明其儿子在作案时未达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向法庭提供了董某户籍所在地淮安市楚州区宋集乡卫生院
本网镇江讯:丹阳法院在审理一起13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斗殴、盗窃一案中,被告人董某的父亲董某某提出检察机关起诉书中列明的被告人董某的出生年月有误,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但经过侦查机关核实,这些证据都为虚造的,日前,董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董某某为证明其儿子在作案时未达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向法庭提供了董某户籍所在地淮安市楚州区宋集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