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努力强化人大监督机制
作者:李阳 张勇 发布时间:2009-02-12 浏览次数:570
本网镇江讯:丹阳法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透明度,使人大监督成为了该院的一项实效性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和健全制度。该院专门设立人大联络工作小组,由办公室主任专职负责人大联络工作。使监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该院除依法每年向市人大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还每季度向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通报》,通报该季度法院的工作情况,使人大代表能及时了解并掌握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规范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对有一定代表性并公开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该院在案件开庭3日前,向人大代表报送案件庭审排期表、起诉书简要内容,同时发出旁听邀请函,由人大代表有选择性地决定。制定了旁听庭审意见表,供人大代表填写庭审意见;
三是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意见。庭审结束后,与旁听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和收集人大代表对庭审方式、庭审质量和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落实情况,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