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全市法院院庭长年办案近二成
作者: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9-02-10 浏览次数:468
本网南通讯:日前,笔者从南通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获悉,2008年,南通全市法院共审执结案85931 件,其中院长、庭长审理执行案件17013件,占结案总数的19.8%。海安县法院副局长狄进带领执行组全年执结各类案件954件,其中个人执结380件,被市中院向省高院申报记个人一等功。
去年以来,特别是新的民事诉讼法于去年4月1日起施行以来,南通全市法院收案出现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有效缓解人案矛盾,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南通中院建立和落实法院领导和庭长办案考评制度,把院长、庭长带头审案作为一项硬性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与其他案件一样实行统一立案、一样纳入流程管理、一样执行合议制度、一样接受质量评查、一样纳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范围。该院规定凡是疑难复杂、矛盾易激化、重大集体性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发回重审、指定再审和抗诉案件,都必须由院长或分管院长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并负责主审此案。同时要求全市法院各业务庭均实行庭长带合议庭,由庭长直接办案,有效发挥了合议庭的职能作用。
在院长、庭长亲自办案的带动下,2008年全市法院在案件与往年同期相比增长26.6%的情况下,审判质效实现了新的跨跃,呈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