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记录透视 ? 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现象调查
作者:赵正辉 黄 健 华灵芾 发布时间:2009-02-10 浏览次数:609
全年审执结各类案件767件,其中审结案件682件,办理执行案件85件,平均一天调解和开庭5.8次,平均一周上班6.3天,案件调撤率81.23%,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9.08天,所有审执结案件卷宗重达260多公斤……这是2008年江阴法院滨江人民法庭法官张勇整理出的一份数据“报表”。
这一无锡法官办案新记录上报公布后,引起全市两级法院一片哗然:只有一名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如何能办这么多案件?
767件案件的背后
实录一:
最多一天开10个庭
自从2007年大学毕业考入法院以来,21岁的胡嘉琪一直跟张勇当书记员。“太忙了,院里的作息时间是8点半上班,5点下班,但我天天都是7点半就到法庭了,张法官比我更早,7点就到了。”小胡告诉我们,张勇法官一天至少要安排5次开庭或调解,最多的一天开了10个庭,在工作时间根本没空撰写法律文书,早上早到的1个半小时,就成了张勇写裁判文书的“黄金时间”,而晚上加班到七八点,对他而言更是家常便饭。
实录二:
书记员忙得哭了起来
“张法官就我一个书记员,所有事情我都要给安排好。有一天来了好几个当事人要求诉讼保全,庭里其他法官都没空,当事人又催得急,我看着桌上如山的案卷、排得满满的日程表和当事人焦急的面孔,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都急得哭了。”
实录三:
女儿一周才见到爸爸一次面
说起儿子,已经退休的长山中学老校长张永和既骄傲又有点不满:“张勇是个有出息的孩子,但自己的女儿几乎不管了。前些天儿媳妇还说,这一年来张勇回家变得少言寡语,宁可面对电视机发呆,也不想跟家人说话。”2008年,张勇就把孩子扔给了老两口,小学2年级的女儿上学、吃晚饭、做作业几乎全由两位老人包了。张勇回到家时,孩子每每已经睡下,早上起来,孩子已经出门上学去了。最忙的时候,女儿一周才能够见到爸爸一次面。
实录四:
一边擦鼻血一边阅卷
在张勇所在的滨江人民法庭,庭长任方亮向我们翻起了肚子里的“那本账”:只有8名法官,2008年共收案2449件,结案2237件,同比上升了39.97%和41%,加上326件执行案件,人均办案高达320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任庭长告诉记者,张勇之所以能办这么多案件,一是其学历较高、年纪较轻,“硬件”条件较好;二是其善于统筹安排,尤其善于调解,案件调撤率高达81.23%,大大缩短了案件审限,使手中的司法资源发挥出最大优势;三是其敬业精神强,肯吃苦,能担责任。越是如此,任庭长越是心疼:“7月初的一天,晚上6点多,看见张勇在办公室一边阅卷一边用餐巾纸擦鼻子,纸上全是鲜红的鼻血!”
实录五:
全法院人均结案达185件
“我于心不忍,但别无他法。”江阴法院院长郑元道出一个基层法院院长的无奈。他说,再怎么苦干加巧干,法官的工作负荷,也已达到了极致。据统计表明,2008年,江阴法院收案数达到20752件,而一线审判人员不足100人,审判员人均结案达185件。“2009年的案件很可能再次突破2万件,复杂度、难度会进一步提升,而干警的身心却到了一个非常疲惫的状态。”
据无锡中院统计表明,2008年全市9个基层法院人均审结案件140件,江阴法院年人均结案数位居全市第一。
案多人少矛盾由来
江阴法院院长郑元认为,长期以来法院机构编制缺少科学的规划,编制部门没有形成规范的编制增减机制,对法院内设机构缺少功能定位,没有根据法院辖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人口数量、案件数量确定人员编制,要么多少年一直没有变化,要么对所有法院不加区别地统一划拨编制,缺乏人员编制定性定量分析和效能评估。
江阴市如今辖区人口近200多万(其中本地户籍人口118万,外来人口超过80万)。而法院现有编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按照当时户籍人口确定的,20多年前,江阴市的户籍人口不过八九十万。近年来随着江阴地方经济发展,外来人口激增,法院审理的案件70%以上涉及外来人口,但法院的编制却是“20年如一日”,没有一点变化。“这就意味着现在一个法官办案是当时两个、甚至三个法官的总和,且案件的难度和复杂度大大增加,法官的身心当然疲惫。”原来的定编方法早已不能适用当前审判工作形势的发展,亟待修改。
法官断层现象突出。一是法官群体年龄结构不合理导致法官断层。以江阴市法院为例,从年龄结构看,在编干警30岁以下有17人,31-35岁有36人,36-45岁有83人,46岁以上的共54人(其中50岁以上的30人),法官也主要集中在36-45岁这一年龄段,年龄结构呈老化趋势。二是现有法官知识水平、法律素养、司法技能的欠缺加剧法官断层的矛盾。江阴法院的法官比较集中地来源于三大群体:36%为军官转业进入法院,52%是1995年前后从社会招干进入法院,他们已成为法院审判执行的中坚力量,剩下不足13%为近年来通过公务员招录进入法院。从目前法官队伍整体知识水平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素质人才短缺,接受过全日制法律本科教育的也占较小比例。因此,既能快办案、办好案,又能总结审判经验,及时更新司法理念、知识结构的法官为数不多,难以尽快适应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
法院干警进口与出口渠道存在矛盾。近年江阴法院主要招录的人员绝大多数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或综合保障工作,这样的补员措施并不能真正缓解一线办案法官的压力。而在出口渠道上,为了落实干部年轻化政策和机构改革的需要,许多年龄在55岁左右的法官已退居二线,或者离开审判岗位,有的提前退休,其中不乏审判经验丰富、精力较为充沛的资深法官,这样进一步加剧了法官紧缺状况。
社会矛盾大量涌入。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许多矛盾和纠纷将引发诉讼,尤其是诉讼收费办法、《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修改,大量诉讼案件涌入基层法院。近年来,无锡全市法院审理执行案件数量呈两位数比例增长,许多法官成天忙于办案,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造成身体透支,许多法官的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而这样的困难恐怕单靠法院自身力量难以解决。
待解的司法难题
领导重视,适当增加法院的专项编制。法官紧缺问题是制约基层法院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紧迫难题,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法官队伍建设,加大法官队伍建设力度,适当增加法院专项编制,以解决基层审判任务日益繁重,但由于编制紧缺,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全面贯彻法官待遇从优政策,大力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提高法官职业吸引力。有关部门应该对基层法官的物质待遇和生活需求引起足够的重视,根据基层法官的职业特点,全面调整收入水平,薪水要比公务员高,以此提高职业法官的吸引力。同时,要提高政治待遇,体现职业法官的优越感和尊荣感,以此吸引更多真才实学的人才对法官职业产生憧憬和向往,从而投身到法官职业中来,为之奋斗一生。
采取“倾斜”政策,面向社会招录法官。对一些人才紧缺的法院来说,在招录法官采取“倾斜”政策,将流失在社会上的法官人才资源收到基层法院,在考试内容和录取分数线上,应当和招录公务员有所区别,没有编制的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法官未到退休年龄一般不安排离岗退养。积极探索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模式,有意识地做好招录审判人员和审判辅助人员工作,在人员编制配备上打好基础,以逐步缓解基层法院人员编制与收案数比例过低的问题。
严格退休制度和聘请退休法官回法院办案,解决法官紧缺问题。有关部门不要安排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法官提前退休离岗,退居二线,不要免除其审判职称,让其能够继续从事审判工作。同时,要根据法官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退休制度,尽量延长法官职业的“新陈代谢”周期。对于个别法官严重紧缺的法院,可以有报酬地聘请退休法官回法院办案,可以为法院后备审判人员带好班,传授经验,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