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区法院坚持“三个至上”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作者:查鸣 发布时间:2009-02-02 浏览次数:808
本网苏州讯:近年来,苏州虎丘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在2008年市中院对下考核中取得二等奖;在全国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会议上,作为唯一一家参会的基层法院交流工作经验;民一庭被最高院、团中央命名为全市法院首家全国“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工作通过考核,并被省高院推荐申报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一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黑恶势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领域职务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扎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积极参与“大接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与团市委合作设立12355维权联动服务台加强青少年司法维权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加强法制宣传,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是审判工作融入大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强化调节保障,审理各类商事案件规范市场秩序,稳妥处理金融纠纷和破产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优化司法环境,促进法治区建设。延伸审判服务领域,发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和实现定纷止争的司法审判职能,提高服务大局实效。
三是高度重视保障民生,切实深化司法为民。妥善处理民生纠纷,注重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和谐。用好用足执行措施强化执行效果,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健全便民利民机制,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四是着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高新区建设。切实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矛盾纠纷诉讼化解工作,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调对接”、“诉警对接”、“诉裁对接”及时有效解决纠纷。
五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充分发挥审判管理作用,促进案件质效和审判态势的良性运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从思想升华和行为规范两个方面激发队伍活力,提高干警政治素养。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廉洁司法水平,2008年争创“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单位通过了市纪委考核。强化教育培训营造学习气氛,提升法官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