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妥处民商事纠纷成绩显著
作者:魏东 黄玉宝 发布时间:2009-02-01 浏览次数:802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基层法院受理诉讼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而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还是民商事案件。睢宁法院在2008年度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013件,审结4902件,同比分别上升41.73%和39.26%,解决争议标的额3.09亿元。
在民商事审判中,该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据《2008年度徐州全市基层法院、条线审判绩效考核综合评估通报》,该院的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结收案比、上诉率、被发回改判率、调解撤诉率、等10项指标的综合考核得分为96.28分,位居徐州11个基层法院之首。
一是注重调解工作。该院与司法局、妇联、消协等单位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大调解格局。在法院内部成立了诉讼调解中心,抽调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诉讼调解。开展民商事案件“调解之星”竞赛,形成了由院庭长、审判员和法官助理全员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归纳出“七个善于”、“三个环节、三个步骤”和“五心调解”等独具睢宁法院特色的调解经验,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2008年,该院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578件,撤诉方式结案1454件,调解撤诉率为82.27%,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二是注重判决案件质量。该院坚持将判决案件作为重点管理对象,着重抓好法律文书审核关、案件质量评查关和责任追究关,对于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充分发挥集体力量由审判委员会集体研究把关,促进案件审判质量再创历史新高。判决案件的上诉率和被发回改判率这两项衡量案件质量的主要指标数据,该院分别为3.12%和0.21%,位次排名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