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虎丘区法院在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过程中,积极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其依法行政,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得到虎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智良的高度评价,并肯定该项工作取得四个成效。

一是发送对象广泛。虎丘区法院从受理的行政个案出发,总结出这些案件产生的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促进依法行政的同时有效减少了“官民纠纷”的产生,今年的行政收案数量比去年下降了50%

二是指明问题准确。虎丘区法院对发现的普遍性或典型性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梳理深层次原因,提出充分翔实的建议,做到“一针见血”在第一时间引起相关行政机关的重视。如近日虎丘区法院针对行政机关应诉能力不强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智良批示,要求区内行政首长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行政应诉能力。

三是注重建议效果。负责发出司法建议的承办法官跟踪、了解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在建议书上明确指明整改措施的反馈时间,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如今年在审查苏州市交通局申请执行个体私营沙石码头搬迁的9起案件过程中,针对交通局下属航道管理处在执法主体和程序方面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在整改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后,剩余的30多家个体私营业主服从裁决主动搬迁,取得了良好的行政执法效果。

四是回馈反响良好。虎丘区法院行政司法建议以积极服务“依法治区”为主旨,行政机关对此普遍表示感谢和欢迎,在采取措施整改后充分肯定司法建议的良好作用。如今年在审理一起收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中,针对民政局在进行收养登记过程中时间顺序不规范的问题,向其发出司法建议书,引起了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了查找分析原因、组织业务学习等一系列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