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医保卡骗钱 触犯刑律被判刑
作者:罗真 发布时间:2009-01-13 浏览次数:1249
本网盐城讯:日前,江苏省建湖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离休干部的公费医疗卡骗取药品销赃获利的新型诈骗案。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李某是某医院的手术室护士长,2006年1 月至2007 年3 月期间,通过自己在某医院的熟人关系,利用离休干部潘某的公费医疗卡,以潘某的名义在该院办理虚假住院手续,骗取脉络宁 106 盒、脑活素20 支等药品,合计价值人民币14850元,销赃得款 8000 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清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