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规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作者:左言军 张甫 发布时间:2009-01-08 浏览次数:496
本网淮安讯:涟水法院党组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建立健全了“汇报工作正常化、联络工作规范化、接受监督具体化”的工作机制,以此推进全院整体工作的开展。在涟水县委组织的人民满意单位评选中,涟水法院脱颖而出,高票当选为 “人民满意单位”。
一是高度重视,完善制度。坚持重大举措、重要案件和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汇报,每季度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2008年12月,以“司法为民”为专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视察和指导。由于高度重视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指导,较好地把握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拓宽渠道,丰富载体。2008年初,该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26名行风监督员,并赋予他们对法院工作和法官的行为的明查暗访权,适时邀请他们来院座谈、对有关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等,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或监督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全年共邀请代表、委员120多人次旁听或监督了30多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注重实效,推进工作。在每年的“两会”前后,组织中层以上干部,以走访、座谈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倾听、征求、集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梳理,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到位,及时将整改情况和效果向有关代表和委员反馈,以此推进全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