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虎丘区法院自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以来,以其独特的诉调对接方式,在释法明理、定纷止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设立两个月来,“人民调解窗口”已累计接待当事人300多人次,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53件,成功调解76起,为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累了宝贵经验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拓宽指导渠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窗口效能。负责法官把指导工作落实到每一件纠纷的调处过程中,在调解前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分析、研究案情,制定调解方案,在调解中注意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工作。调解成功的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进行进一步法律指导,确保每一份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从而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窗口调处纠纷的能力和效率。

二是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窗口的权威。初步建立对人民调解协议效力进行确认的诉讼程序。对于已达成人民调解协议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的,应当事人申请优先审查立案,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当天出具法律文书,依法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既方便了群众,又维护了人民调解窗口的权威性。

三是结合诉调对接,不断强化人民调解窗口优势。把人民调解窗口工作与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中建立起来的调解网络,开展人民调解窗口工作。利用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中人民调解员与法院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官联系方便等优势,把人民调解窗口工作延伸到辖区内的各个乡镇、街道和巡回审判法庭,全面开展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工作,与人民调解优势互补,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积极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把一般性民事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窗口”调处,大大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使一线审判人员能够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置疑难复杂案件,提高了案件的结案率。“人民调解窗口”调解员发挥各自特长积极参与诉讼调解,促进了案件调撤率的提高。目前民事结案率达91.88%,调撤率达70.2%,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