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拓展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
作者:黄景 发布时间:2012-05-02 浏览次数:296
泉山区法院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参与机制,自去年3月以来,与5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化解矛盾纠纷16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85%,且全部自动履行,未出现一起涉诉信访、缠诉缠讼事件。
实践中,该院依法充分保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各项权利,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在立案环节,积极为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提供便利条件,引导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及时引导律师参与涉案矛盾纠纷化解,通过律师释法明理,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在信访工作中,对涉及重大涉诉信访案件,立案信访部门及时与原代理律师联系,邀请相关律师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缓解其过激情绪,从而实现了当事人与法官的有效沟通,共同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