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案多人少已成为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最大困难,如东县人民法院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出发,统筹兼顾,迎难而上,保证了审判质效稳中有升,一直稳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是合理配置人员,加强内部分工协作。对审判人员与书记员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强化了书记员的审判辅助职能,承担了开庭、装订卷宗、案件移送、报结、信息录入等大量工作;强化所有人员间相互的协作意识,在明确自己职责的前提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调整分案机制,避免平均用力,让年富力强的同志多挑重担,同时,通过激励机制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

二是深挖内部潜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由于案件数量猛增,审判执行压力加大,不少一线法官自我加压,主动出击,加班加点。不少人放弃休息时间,利用晚上、周末撰写裁判文书、装订卷宗等。执行法官利用节假日时间,深入街道、乡镇,与当地的干部交流了解执行案件有关的情况,确保对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而为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分类审判执行,实行类案集中化处理。对于同一时段同一类型的案件,集中分配给同一法官审理,避免调解、审理过程中的重复劳动。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性质的执行案件,交由同一执行小组的法官集中执行。如审理光华村村民委员会起诉的11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实行集中调解,集中执行,全体法官共同做调解工作,一天时间便全部调解成功;随后执行小组法官“趁热打铁”,将该乡镇类似案件打包处理,集中执行,在全体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多起案件在短期内全部执行完毕。

四加强诉前庭前调解,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建立了诉前调解室,每天派专人轮流值班,调解民事纠纷;在向当事人送达应诉材料时或即时调解,或约定庭前调解时间,使许多案件在庭前调解结案。在诉讼调解时,积极实施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尤其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主动与基层组织联系,在社区建立法院预防和化解矛盾工作站,定期派专人到点工作,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会同基层组织及时处理矛盾纠纷,并指导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基层法庭建立诉调对接联系点,定期到工作点与镇村干部交换情况,接待当事人。

五积极争取编制,不断充实法院审执力量。为了充实一线审执力量,缓解法官工作压力,我院在原有的编制余额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及人事部门沟通,积极争取进一步增加编制,通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县人事部门同意我院明年招录8名公务员,从而使得来年我院有足够的力量充实审执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