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感谢法官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更加感谢政府对我的无私帮助。”日前,在江阴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出现感人一幕: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2800元后,当事人小赵流着热泪当庭对法官表示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为筹路费伸贼手

年仅17岁的小赵是湖北人,就读于外地某技工学校。今年1月份来我市一家企业实习,期间薪水2000余元。然而小赵对此还不满足,今年5月份受朋友鼓动,小赵认为到苏州工作待遇将更加丰厚,竟然从实习公司不辞而别。在外经过几个月打拼,钱没有挣到还花光了实习期间辛苦挣来的积蓄,小赵只好再次回到江阴。身无分文的小赵无法维持日常生活,于是想回湖北老家,可是他连回家的盘缠都已经用尽,于是小赵竟心生邪念,将“贼手”伸向了原来的实习公司。今年1031日晚上,小赵轻车熟路来到公司后,趁同事睡熟之际,将一台价值5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偷走。发现电脑被偷后,同事立即报警,而小赵偷得笔记本电脑后又惊又怕,辗转反侧考虑了一夜之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小赵于第二天上午将笔记本还给了公司,并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由于小赵年仅17岁,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社会各界伸援手

取保候审期间,小赵回到了湖北老家等待判决。1212,小赵怀揣着父母东拼西凑借来的500余元来到江阴,然而除去来江阴的路费后,小赵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在等待宣判的这几天内,小赵的食宿费没了着落。了解到此情况,江阴法院少年庭的法官立即与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联系,由该基地负责照顾小赵的生活起居直至开庭。由此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感人一幕。“我很后悔当初的偷窃行为,我做了对不起大家的事,但社会各界对我却无私帮助,我很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