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参与审判活动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陪审员审判、协调和监督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该院2008年以来的陪审院参与审理的案件为326件,陪审率为67.49%,同比上升41.25%;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信访,无一缠诉。

该院建立了陪审员专门管理机构,成立了陪审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陪审员的统一培训、管理、调配、登记工作。出台了《丰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办法》,将陪审员的管理纳入全院目标考评。加强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学习,不断提高陪审员的综合素质。规范管理,定期向区人大汇报人民陪审员参审及履行职责情况。

该院认识到,要想真正发挥陪审员的作用,就应该充分利用陪审员的优势。陪审员的身份和公正高效的处理使法院工作进一步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在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中,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均大幅度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