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刘绛昱同志被荣获丹阳市“劳动模范”称号
作者:丹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5-02 浏览次数:326
今天上午,丹阳市委、市政府和市总工会隆重召开庆五一塈丹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丹阳法院刘绛昱同志荣获“丹阳市劳动模范”称号,受到大会表彰。
近几年来,担任立案庭庭长的刘绛昱同志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带领所属人员勇于开拓创新,将立案大厅建成了集诉讼引导、诉讼立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查询、诉调对接等20余项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在院部和法庭建立4个诉前调解工作室,在乡镇设立6个诉讼服务工作站;积极构建信访网络,建立多元化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2009年以来,立案庭共立案受理各类案件33210余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320余人(封)次,化解了一大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等工作2次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信访工作2次被镇江市评为先进集体,立案庭1次被镇江中院记集体三等功,信访、社会矛盾调处等工作2次被丹阳市评为先进集体。该同志3次被省高院评为阅警工作先进个人、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先进个人,1次被镇江市委、市政府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等功,1 次被镇江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次被评为丹阳市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