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安徽籍男子张某,在锡打工之余想搞点“副业”赚外快,经几番打探,张某发现偷偷打猎“野味”获利可观,很好赚钱。于是,张某跑到锡山区某镇一停车场,弄来散装猎枪1支,然后在租住地进行组装。满怀要靠这支猎枪捞外快的张某,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就被查获并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日前,锡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710,被告人张某在无锡市锡山区某镇一停车场取得散装猎枪1支,在无锡市锡山区某镇租住地进行组装,并藏匿于三楼一房间的衣服堆中,于次日凌晨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该猎枪以火药为功力,对人体具有杀伤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枪支管理条例,非法持有枪支1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