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因为学校终止了劳动合同,女子在向校方吵闹的过程中竟然一口咬在保安的耳朵上。日前,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韩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湖北籍女子韩某自2005年起在锡一家学校任宿舍管理员,平时就住在学校里,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至2008831到期。由于与学校之间产生纠纷,学校要终止与她的劳动合同,2008716日下午1点多,她与学校的领导协商处理此事。双方没有谈拢后,学校将她住处的水电供应切断。当日下午3时许,越想越气的韩某携带铁链、挂锁跑到学校门口,将大门锁住。看见保安将挂锁砸开想开门,韩某就冲上前去双手抱紧大门栅栏阻扰。无奈之下,学校报了警,闻讯赶来的民警劝韩某“有事到派出所解决,不要堵门,堵门是违法的”,但韩某根本不听。当保安焦某等人协助民警欲将韩某带离时,韩某一把扯住焦某的衣服抱住他,对着左耳狠咬一口,焦某顿时惨叫一声。事后经法医鉴定,焦某左耳廓部分缺损,缺损部分占一耳的25%,属轻伤。

案发后,经法院调解,被告人韩某亲属赔偿被害人焦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焦某的谅解。

滨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韩某归案后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