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截至20081120,无锡北塘法院受理的因资金链断裂、企业主出走等经营异常行为所引发的诉讼共计43件。为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该院针对上述案件在立案、管辖及诉讼保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统计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据统计,此类案件涉及的大多为中小企业,起诉人以金融机构居多,引发原因一般是由于金融机构首先提起诉讼引发其他企业的一并起诉,导致被诉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陷入严重困难,甚至某些企业主为此出走,整个企业陷入瘫痪。此类案件涉及企业数目较多,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大量同被告批量案件在北塘法院立案,由此所引发的保全难、执行难也对法院正常审判工作造成困难。

由于多为金融机构起诉 ,案件的管辖一般按照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由金融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非金融机构提起的诉讼又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造成了对同一企业所引发的诉讼由多个法院管辖,致使在案件保全过程中轮候查封、重复查封的情况大大高于普通案件。另外,由于适用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况增多,致使多数保全需要异地进行,这也使保全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如何做好此类案件的立案、保全、管辖?北塘法院立足统一司法尺度、统一保全措施,及时上报上级法院,对该类案件实施集中指定管辖制度,平等保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案件的处理上,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为案件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减少此类案件对当地经济所造成的伤害。情况允许时,先期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在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及早将矛盾化解,避免群诉情况的产生;采取保全措施时,尽量避免对生产资料的查封,多采取隐形保全的方式,以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