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虽然我败诉了,但我心服口服”。近日,邳州法院办案法庭上,被告代理人齐某对办案法官说,“你们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有理有据,针对我方的抗辩理由一一剖析,判决书正文后附录的法律条文,使我们的官司输得明明白白,我们决定放弃上诉,并将赔偿款项尽快汇到法院。”

今年以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在加强裁判文书说理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判后释法工作,实行了“诉前引导、判后答疑”制度。特别是对败诉的当事人进行释法,通过对败诉当事人的判后释法工作来行使释明权,促使败诉当事人息诉服判,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从源头上防止涉诉信访的产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年初就规定,在案件宣判后或在送达裁判文书时,承办法官必须详细地为败诉当事人解释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分析其败诉的原因,对败诉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必须耐心作出解答,对判决中败诉当事人不理解的部分,从证据效力认定到法律的结果,一并进行解释,从而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息诉服判率和审判质量。

此举既增强了法官的司法为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又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截至121,该院共为败诉当事人释法270余次,当事人息诉服判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