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今年以来,无锡锡山法院紧扣服务经济发展主题,针对金融危机背景下辖区经济运行的总体态势,突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以“四健全四建立”为依托,采取针对性走访、多角度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截至目前,商事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6.46%,调解后即时履行率达到75%,向相关企业发送司法建议2件,为涉诉财产的尽快流转和中小企业的良性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立足现有职能,健全四项服务机制

一是健全司法建议机制。针对目前劳动力成本上涨和大部分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锡山法院一方面主动上门走访,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规范融资渠道,杜绝违法用工和非法民间借贷行为发生;另一方面以审判工作为依托,建立辖区中小企业的动态监测机制。对于频繁陷入纠纷的企业,及时跟进协调,针对企业管理制度和合同订立环节存在的漏洞提出司法建议,降低交易风险。

二是健全调解机制。一方面大调解网络和诉调对接机制为依托,借助优势调解力量集中攻坚,为企业之间的再投资、再合作扫清障碍。同时,健全案件类化调解机制,针对各类案件的特点和难点,充分发挥审判人员的专长,提高调解成功率;另一方面慎重把握调解尺度,尽可能维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关门倒闭,尽可能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

三是健全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制。为防止诉讼强制措施成为压垮中小企业的“利器”,锡山法院坚持“个案研究,区别对待”原则,一方面严格掌握对中小企业采取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对尚能正常生产经营,但一时资金困难不能还债的中小企业,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对生产经营困难,欠外债较多的中小企业,采取书面裁定保全财产,张贴公告但不加贴封条,以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对于已经资不抵债,停产歇业的中小企业,为防止财产流失,采取实物查封措施。另一方面注重对中小企业执行方法的选择,鼓励双方当事人以分期履行和“债转股”方式达成和解,对中小企业的厂房、设备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职工工资、购买原材料资金慎用冻结、划扣等执行措施,避免因强制执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是健全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由于在融资渠道上遭遇较大困境,一些中小企业出现通过地下融资等非常规渠道争取资金支持,为案件审理带来难题。锡山法院着力构建上下级法院联动、同级法院之间和法院内部各审判机构之间互动的审判信息传递机制,借助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通过集中处理针对同一企业的系列案件,确保裁判标准的统一。

二、着眼机制创新,畅通四大救济渠道

一是畅通审执“绿色通道”。为了避免诉讼牵扯企业过多的精力和时间,锡山法院对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绿色通道”。在立案环节,成立“调解保全组”,对中小企业案件优先立案、强化调解、即时保全;在审理环节,成立“审前准备组”,专司保全和调解工作,通过简化审查手续、加快审查步骤和灵活掌握担保手法,确保中小企业财产保全到位,纠纷速裁到位;在执行环节,率先创设“月集中执行周”机制,通过有效整合执行局、各法庭及法警大队的优势力量加大对中小企业债权的追收力度。今年以来,“调解保全组”立案调解案件81件,保全案件216件,使一批案件在审前分流;民二庭的“审前准备组”共调撤案件85件,为审判一线分解了压力;执行局及四法庭共开展集中执行45次,执结492件案件,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二是畅通重大政策调整、法律修订告知渠道。针对中小企业人员配置有限,相关人员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特点,锡山法院建立重大政策调整、法律修订告知制度,有针对性的向中小企业提供各自领域政策法规的动态信息,帮助中小企业分析新的政策法规可能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影响,以尽快适应新的政策环境,筑牢风险防线。同时,通过走访企业及时发现新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类型纠纷,为后续纠纷的解决做好准备工作。

三是畅通重大案件上报渠道。对于涉及辖区内知名中小企业的案件和反映一定时期新问题、新趋势的典型案件,锡山法院及时启动涉中小企业重大案件的上报机制,以信息简报、情况反映等载体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并向相关部门通报,一方面借助各方力量确保案件的协调工作顺利进行,争取最佳办案效果,另一方面也为政府了解辖区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四是畅通特困企业经济帮扶渠道。注重保障中小企业的诉权,对经济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通过放宽审批条件和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拓宽诉讼费用“缓、减、免”的适用范围,确保做为保护中小企业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机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对于急需资金维持经营的中小企业,在其债务人无法及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通过与党委政府及时沟通协调,借助政府力量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证企业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