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集中精力全面清理执行积案
作者:刘科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541
本网徐州讯:为认真贯彻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会议精神,最近,丰县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地开展清理积案专项活动。
一是实行清理执行积案责任制。该院成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迅速进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动员和部署,将排查出的积案逐件量化到各执行人员,明确清理积案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执行庭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执行法官为具体责任人,层层抓落实,集中精力,坚决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这一硬仗。
二是确定清理执行积案的重点。要求在这次集中清理活动中,在抓好新收案件执行的同时,重点清理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的案件等,确保清理积案年终不留死角。
三是强化清理执行积案措施。进一步调动执行人员积极性,多策并举,真抓实干,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确保执行力度。通过发布限期执行公告,营造执行声势,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及时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经多次说服教育无效的被执行人和妨害执行的行为人,依法果断地采取拘留、罚款等制裁措施,确保清积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四是实行清理执行积案督办制。在清理执行积案办公室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通报清理积案进展情况,院清案小组对全院清积情况进行检查、调度,对所结的案件由清积办公室在各单位的台帐上予以销号;同时实行奖惩,对限期结案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无特殊情况没有完成清积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