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镇江润州法院主动围绕创建“法治润州合格区”的工作大局,不断创新举措,强化职能,助推法治润州建设,受到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近日,该院四条工作经验被润州区委评为“法治建设创新成果”,其中一条成为获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奖”。

一是大力开展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争创一流业绩活动。围绕该区 “优化发展,加速提升”的决策部署,院党组及早谋划,今年初组织开展了“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争创一流业绩”活动并贯穿全年工作,通过将审判工作与服务经济建设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发挥了司法能动性,积极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是开展巡回审判落实司法便民。该院采取固定巡回审判点+若干不固定巡回审判联系点相结合的巡回审判工作模式,延伸巡回审判触角,在辖区各乡镇、部分街道和处理涉及民生案件较多的交警、工会、妇联等部门设立巡回法庭;在社区、村委会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并采取设立热线电话、设置便民联系箱、发放便民联系卡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今年7月,还率先在社区设立了全市首家“党员法官工作站”,将司法便民服务直接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在全院开展争创“规范司法行为优秀示范岗”活动,以点带面促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工作责任制,从七个方面规范司法行为,即在服务大局中规范司法行为、在服务民生中规范司法行为、在提高审判质效中规范司法行为、在加强管理中规范司法行为、在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中规范司法行为、在队伍建设、争创一流中规范司法行为、在培养才艺、陶冶情操中规范司法行为,有力推动了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持久开展。

四是判前释明判后答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全面推行“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制度。通过法官在判决前对当事人进行导诉、晓谕、提醒、解惑、授法等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积极正确地行使诉讼。在案件判决后,通过对判决书上的专业法律术语、对证据的认证和事实的认定情况、对判决理由、判决结果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答释疑。有效促使了当事人服判息诉,有效减少了涉诉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