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铜山法院在民商案件审判工作中,为平息纠纷,切实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庭前、庭中、庭后、判前的各个环节,要求法官助理和承办法官要在庭前和庭审过程中适时组织调解。重大影响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调解不成的,业务庭长负责再次调解。审判庭不能调解结案的,分管院长或院长亲自组织调解。今年院领导参与调解的案件达30多件。

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院积极开展诉调对接。一是设立了诉前调解中心。选择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返聘退休法官,对简易案件以及不宜直接立案的进行诉前调解,并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文件,在立案庭和各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请人民调解员或律师志愿者先行调解。今年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有100多件。二是做好委托调解工作。根据具体案情,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委托妇联调解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家庭案件,委托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人都在辖区内的继承、析产、三养、房屋使用权纠纷、相邻纠纷、民间借贷、一般侵权案件等案件。三是积极开展协助调解工作。经常邀请人民陪审员,以及具有专门知识和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关系密切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有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县领导出面协助做好调解工作。四是重视加强联动调解工作。参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纠纷,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注重与各部门协作和配合,全员联动,化解了涉及800多名环卫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和刘某等19人与三堡供销社劳动关系案件等10多起群体性纠纷案件。五是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与县司法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就案讲法、就地审判、开展法律咨询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民调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的培训,上半年到张集法庭召开了现场会,已对2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指导,有效地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

今年,全院民商案件调撤率达到78.68%,一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其中,民事调解为率54.12%,比去年48.56%提高5.56个百分点,比200633.18%提高20.94个百分点,从2006年全市法院倒数第二名跃居到正数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