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三项措施激励法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作者:徐俊华 发布时间:2008-11-19 浏览次数:658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针对当前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和信访压力不断增大,基层法官不愿办重大疑难案件这一突出问题,近期专门出台了三项措施,激励广大法官多办疑难复杂案件,确保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妥善化解。
一是拉开考核档距。鉴于法官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需要付出数倍于普通案件的精力和时间,该院科学衡量工作强度,在制定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办法时,对该类案件设定了较大的加分权重,明确凡被评定为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的案件,承办法官将得到五倍于一般案件的加分。
二是严格评定程序。该院专门出台《法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能力考评实施办法》,明确该类案件需经过部门初评、审管办专评、审委会讨论、公示等四道程序,方能被评定为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从而在全院形成了“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不易、评定为重大疑难案件更不易”的共识。
三是加大奖励力度。对评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该院在通报表扬、考核加分的同时,专门设立了“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有功人员”专项奖,并将之作为法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切实在全院形成了尊重和善待办难案法官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广大法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荣誉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