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延伸服务建设新农村
作者:郑炜 宋晓伟 发布时间:2008-11-19 浏览次数:650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最大限度满足农村、农民、农业司法需求作为审判工作着力点进行探讨,切实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保障和服务农村发展中。
一是着力调解,多渠道解决农村纠纷。建立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利用调解手段解决农村社会矛盾,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及诉讼调解工作大力加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刑事和解工作,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合法化解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的和解协调工作,探索行政案件尤其是劳动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新思路;进一步推进执行和解工作,力促当事人在和谐友好的氛围下实现实体权利;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发挥职能,多方面促进农业发展。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各类坑农害农犯罪,保护农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积极审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林木权属、相邻关系等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各类民商案件,推动农业科学健康发展;妥善审理农村婚姻、家体类纠纷,维护农村家庭和睦、和谐、稳定。对涉及农时的各类案件,优先受理,从快办结,优先执行。
三是延伸服务,多功能方便农民诉讼。完善便民诉讼制度,设立导诉服务台和司法服务热线,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巩固和完善人民法庭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在人民法庭所在地之外巡回审理制度,开展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户”活动,让农民更多的掌握法律知识。选派优秀法官赴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法治辅导员”促进农村、农民知法、懂法、用法。
四是全力处访,多途径解决农民难题。通过采取领导包案处访、联合处访等方式,妥善化解农村涉诉信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组织干警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直接听取群众诉求。对老信访案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积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联合相关部门,热心帮助信访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依靠政府财政支持,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执行案件申请人及信访人在情况紧急时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