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结案从速20分钟
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18 浏览次数:509
本网南京讯:近日,高淳法院漆桥法庭审理了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庭从立案到送达调解书仅用二十分钟。
被告陈某自2008年初至今在原告张某经营的饭店用餐和宴请朋友都以签字结帐,双方于2008年8月结清共欠张某餐费6000余元,被告陈某承诺支付于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当即了解案情,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入手,认为案件清楚、简单,迅速通知被告陈某到庭,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20分钟后,被告当庭表示一次性付清欠款了结了此案。
此案只是该庭快速审理众多案情清楚简单案子中的一个缩影。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该庭始终坚持:一是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严格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不懈追求,积极探索调解结案的新途径,将不断提高调解结案率视为基层审判工作的目标。二是以法院办案系统和远程签章为平台,努力提高调解效率。为了提高办案效率,该庭依赖远程电子签章系统等便捷办公手段,有效地突破了乡镇法庭因硬件设施落后影响办案效率的限制,实现了从立案到结案的高效,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三是力争调解促进和谐,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耐心说服,用心办案,该庭意识到只有开展多方位、多角度的调解工作,才能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才能发挥法庭窗口一线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