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建立审执人员执法档案在全市行政机关推广
作者:葛梅 发布时间:2008-11-14 浏览次数:608
本网扬州讯:今年,江都市委、市政法委高度肯定江都法院建立审执人员执法档案,通过召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介绍该院建立审执人员执法档案的成功经验,积极向全市行政机关推广。
长期以来,为转变审判作风,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升法院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从1998年起,该院抽调资深法官成立案件质量评查组,通过定期抽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对审执人员所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监督评查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审执人员执法档案。1999年制定了《全院各类案件质量评查标准》,2002年制定了配套的《案件质量奖惩实施办法》,2003年修订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细则》,并自行设计出各类案件质量监督评查表,做到所查案件一案一表,分庭分类建立台帐146册。从2006年开始,又对所查每一件案件均分别形成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卷宗,按照行政文书归档的要求,移交本院档案室,归类于法官审判业绩个人考核档案。到目前为止共装订1484册案件督查卷宗,建立和完善了审执人员执法档案。依据审执人员执法档案,审管办每季度通报案件质量情况,并到各业务庭逐一反馈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和规范要求;每半年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由分管院长讲评案件质量,审管办制作戗牌公开展示优秀案件和瑕疵案件;经案件评查被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案件,审管办在考核统计时分别以增、减分记入个人成绩,直接与目标考核奖金挂钩。
通过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建立健全审执人员执法档案,客观、及时、全面反映了该院案件质量现实状况和审执人员工作作风,为领导下步决策提供参考资料,为法官岗位业绩考核提供可靠数据,为法官评先评优提供衡量标准,为法官晋职晋级提供评价依据,逐步彰显出对“转变审判作风、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在江都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好评。
在江都市2008年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法委明确要求,全市行政机关应借鉴江都法院的经验做法,建章立制,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统一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人员工作作风,努力推进全市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